日期:2019-11-13
一、我中心已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(www.cccf.com.cn)和中心网站(www.cccf.net.cn)宣布十三类消防产品(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)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验规则(详见附件2),,,其主要内容和认证程序与原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规则、细则坚持一致,,,原已实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“放管服”刷新步伐继续适用于新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事情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自克日起,,,有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的各相关单位可登录“消防产品网上认证营业系统”(www.cccf.net.cn)提交上述消防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委托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关于持有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有用证书的企业,,,如其愿委托我中心继续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事情,,,为减轻企业肩负,,,我中心将综合采信原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效果,,,尽全力对经确认能够遵守认证要求,,,且无潜在认证危害的原强制性产品获证单位,,,我中心将直接为其揭晓自愿性认证证书,,,不再收取任何用度。。。。。。
四、关于尚未完成的原强制性产品认证效劳条约,,,为落实“放管服”刷新精神,,,阻止企业损失,,,我中心将凭证企业自主意愿,,,采信已完成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历程及效果,,,并凭证新宣布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实验规则的有关划定,,,继续完成后续认证事情。。。。。。
五、上述第三、四项事情,,,各相关单位无需自动向我中心申报认证委托,,,仅需凭证我中心后续在“消防产品网上认证营业系统”中企业操作界面提倡的事情提醒,,,自主举行选择、确认操作即可。。。。。。届时,,,我中心将同步以电话通知、信息推送等方法实时见告企业。。。。。。
若有任何问题,,,接待致电我中心认证营业处。。。。。。联系电话:010-87276298、67283071、87279101。。。。。。
附件1: 十三类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目录
附件2: 十三类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实验规则清单
2019年7月30日